2月22日,無棣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公告,為進一步加強無棣縣老城區早市規范化管理,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,有效緩解交通壓力,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訴求,根據《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結合無棣縣工作實際,現就進一步做好老城區早市攤點規范化管理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經營范圍

無棣縣老城區棣新二路(海豐七路至海豐八路)段、棣新三路(海豐七路至海豐九路)段。

二、經營時間

每天上午5:00至8:00。

三、經營內容

成衣、布料、衣帽、鞋襪、水果、蔬菜、肉類、海鮮、百貨、五金。

四、經營要求

1.攤位經營者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地點、種類、時間規范經營,切實維護好周邊交通、環境秩序,不得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。

2.經營業主在經營期間要切實保證自身攤位及周邊環境整潔,不得殘留白色垃圾、餐廚垃圾等。

3.營活動要合法合規,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。

4.自覺服從執法人員的管理,如遇城市重大活動、交通管制、市容市貌整頓等,需要臨時停止經營活動時必須無條件服從。

5.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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